博物馆是保护宣传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和人类环境物证的社会教育平台。陈列展览是博物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阵地和窗口,宣传展示教育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区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正在进行,陈列布展大纲已编制完成。由于博物馆成立时间短、馆藏文物不够丰富,特别是反映我区社会发展和民俗文化的文物甚少,陈列展览缺乏珍贵文物的支撑。根据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使博物馆陈列展览尽快投入运行,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一、征集范围 在南和区境内发现的能够充分体现我区社会发展特征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艺术价值的可收藏的历史文物、民族民俗文物和革命文物和老旧物品。在类别上包括石器、陶器、瓷器、玉器、骨器、青铜器、漆器和石刻、书法绘画、美术、工艺艺术作品、图书资料、图片、文献、手稿及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散存文物。 (一)历史文物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石器、铁器、陶器、瓷器、铜器、玉器、骨器、青铜器、漆器、金属器、货币和砖瓦、钟表、眼镜、各类器皿;各时代有较高价值的艺术品织秀、刺绣作品、玺印、书画、舆图、徽章、文献、手稿、图书资料、拓片和文房用品、照片等实物; (二)革命文物 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反映我区革命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革命烈士和与重要人物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实物和文献。即革命烈士遗物、纪念物、书信、文献资料、图书资料、图片、影像、录音等红色资源。 1.南和籍或在我区工作、战斗过的老革命、老红军名单、简历、照片、回忆录、作战工具和生活用品、烈士遗物等。 2.有关战略决策,作战准备、战略过程等方面的文献、图片和武器装备,如电报、信函、领导人手稿、照片、区帜、战斗歌曲、作战地图、电话机、发报机等。 (三)民族民俗文物 反映我区民间民俗文化的生产工具、生活器具、游艺道具和宗教信仰仪杖道具等物件。 1.生产工具:包括农牧、工商、交通等各类辅助工具。 2.生活器具:包括衣、食、住、行等生活用品。 3.民间游艺道具:包括民间艺术作品、演艺道具、娱乐体育器具。 4.宗教信仰仪杖用具:包括祭祀器、节庆、人生礼仪用品和道具。 二、征集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把自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根据文物的属性和价值,依据文物所有者和保管者的意愿,采取无偿捐赠、借展、征集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流散在民间的文物得到充分利用。 (一)无偿捐赠 1、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实物)无偿捐赠,所捐赠的文物由博物馆接收,由文广体旅局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适合陈列的文物将在展出名签上具名。 2、倡议档案、史志、图书部门和机关单位将收藏的史料和物品无偿捐赠。 (二)借展 民间收藏者不愿意出售或捐赠的实物和标本,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征得本人同意,由博物馆签订保管协议或借展协议,代管代展,在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也可复制或仿制展出。 (三)有偿征集 博物馆根据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需要,愿意有偿转让其收藏藏品者,根据合理合法原则,按照文物的价值,经专家鉴定后予以有偿征集。 恳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提供相关线索。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邢台市南和区文广体旅局 邢台市南和区文保所 联系地址: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05室 联系人: 任 昭 0319-4660029 要雅洁 15630961500 杨宏钰 15131926060 邢台市南和区文广体旅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