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5月19日邢台市南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定2022年度衔接资金第二次使用计划,使用资金为第一次使用计划中预留产业项目资金,总投资1420万元。
第一项为产业项目(1349万元)
①南和区阎里乡聂庄村蔬菜种植及冷库仓储项目,总投资760万元(本次实际安排722万元,38万元质保金明年补足),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实施主体为阎里乡;
②南和区阎里乡阎圈村蔬菜种植及冷库仓储项目,总投资630万元(本次实际安排598.5万元,31.5万元质保金明年补足),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实施主体为阎里乡;
③南和区阎里乡宋台村供销A类站项目,总投资30万元(本次实际安排28.5万元,1.5万元质保金明年补足),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实施主体为阎里乡。
第二项为公益岗补助资金(共71万元)
共需资金71万元,实施主体为乡村振兴局。
区政府批复后,项目实施主体要依规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快实施进度,确保7月10日前进场施工,10月底竣工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要保证数量、质量,聘请专人做好监督,并按要求公开公示。
全区2022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次使用计划已经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批复,现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2022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22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南和区财政局;南和区宋璟大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0319-3780971和12317;nhqn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