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财政局
关于2022年中央乡村振兴衔接
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现将我区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南和区2022年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90万元全部分配到区乡村振兴局,公示期为10天 (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9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南和区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邢台市南和区财政局(南和区宋璟大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319-3780971
监督电话:12317
电子邮箱:nhqncg@163.com
附件: 1、邢财农[2022]27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章).doc
2、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3、邢台市南和区衔接资金分配结果
2022年5月9日
邢财农[2022]27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章).doc.doc
邢财农[2022]27号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