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举止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自南和区委提出“四城同创”战略目标以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为奋斗目标,不断深化各项创建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宏大而系统的社会工程,按照2015年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坚持从“软件”方面着手,以打造“首善之县、好人之城”为总抓手,坚持从中央、省、市文明委安排的重点工作着手,研究制定了《南和区关于推进“国家级文明城”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生活等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并取得了比较优异的成绩。去年以来,该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得到了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的肯定和批示、该县成立“三级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做法得到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的批示,特别是今年以来,该县又相继荣获“河北省2014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河北省2014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称号,特别是县文明办推荐申报的和阳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开创历史先河,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规格最高、要求最严、难度最大的城市评比活动,几乎涉及全县每个方面、每个部门的工作,一个局点的失误或者欠缺,都有可能影响创建进程,因此,必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县领导牵头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文明办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国家级文明城”创建工作体系。最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明确了文明县城测评将与县级市以上城市共同考核测评,共计涉及和涵盖了全县经济发展、硬件指标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共包括10大项,130余小项,包含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8大重点环境建设,其中又涉及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5大项,25小项,而且作为“创文”前置条件。
时间:2023-02-28 来源:邢台市南和区